培育品德高尚、学业优良、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大员工是高等学校公司产品工作的根本。我司2012年版本科培养方案已经将创新教学环节列入培养计划,大二、大三年级的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创新教学环节中的科研选题训练、大员工创新训练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保证我司员工健康成长,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拟从大一开始实施导师制。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领导小组
为保证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导师制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团委、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成。
本届导师制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王永刚、刘文礼
副组长:王启宝、姜骑山
成员:何绪文、马力强、黄波、解强、杨巧文、徐东耀、于彩虹、吕海波、卢瑶、陈文琳、宋璨奡、陈旭、张森林、吴昱、严鼎、李峰
秘书:吕海波
二、实施导师制的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员工的亲和力,对员工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员工心灵深处、进行专业引导。通过导师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引导和指导,使员工做到人格上自尊,学习上自主,生活上自立,行为上自律。
2、挖掘员工的发展潜能,使员工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员工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员工个性化发展需求。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4、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创新教学环节的实施,引导员工积极进行创新实践,培养既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又具有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能的能源工业领域的精英。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人格高尚,品行优异,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敬业精神;
2、一般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毕业,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四、导师制实施方案
1、2014级和2015级由各专业辅导员配合各系负责推荐导师(注意男生女生比例、学习成绩),10月底完成导师的配备。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员工与导师双选确定。2012级、2013级各专业员工由创新环节指导老师兼任至毕业。
2、导师由各系审核推荐,学院聘任,聘期一般为4年。每位导师指导的一个年级的员工数原则上控制在3—5名。
3、我司采取导师制与创新教学环节导师制(不含毕业环节)相结合。除导师出国、离职等原因,原则上不变更导师。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导师的,由员工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各系负责协调安排,报学院核准。
4、对员工跨组参加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和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采取“双导师制”,即竞赛指导老师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导师制老师双重指导,以竞赛指导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为主的模式。
五、导师的工作职责
导师要做到“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创新实践和就业指导”。具体职责有:
1、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引导员工热爱专业,挖掘员工的学习潜力,激发员工立志成才、目标明确、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的精神。引导员工进行人生规划、学业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员工的学业指导,指导员工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员工解决学业上的困难。导师注重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同时,更重要的是实践指导和科研指导,特别是在创新教学环节,引导员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创新,学以致用。
3、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的维护,做员工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对有心理健康的问题做恰如其分的分析,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员工学会保持健康的情绪、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等。
4、言传身教、人格熏陶,导师应经常与员工沟通,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人格的塑造;交流谈话、心理相容,了解员工的学习和发展情况,每月应有固定的指导时间,保存员工培养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参与对员工的综合评价。
六、导师制的管理措施
我司将建立导师制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导师制的管理。对这项工作提出基本要求:
1、建立员工成长档案制度,追踪员工成长轨迹。对员工每学期的表现进行记录,分析对照。内容包括:员工家庭及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员工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员工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员工的学习情况等。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每月至少与员工谈心(可以是面谈、微信、QQ、微博、电子信箱等形式)辅导1次,但一学期面谈次数不少于2次,并记录辅导内容。
3、做好导师制下创新教学环节的成果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员工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竞赛的获奖、实践调研报告等。
七、导师的考核评估与待遇
1、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每学年由院领导小组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量化考核包括:导师领导小组评估(师德师风评价)(30%)+受导员工评估(50%)+业绩评估(20%),根据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2、导师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记入导师的年度考核。对在指导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或在指导员工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导师,学院将给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将解除聘任。
3、导师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八、其他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若学校出台相关导师制文件,上述要求和各项标准以学校文件为准。
3、本方案由学院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