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是公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学术活动是启发研究生学术思维、拓宽知识面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研究生院《2016版公司产品方案》的有关要求和我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学术活动是公司产品方案中规定的必修内容,指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与学术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论坛等。
第二条 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各种学术活动,研究生应在第1~第5个学期内完成上述学术活动,经考核合格后记1个学分。
第三条 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管理包括研究生登记及学院审核,工作通过“学术活动管理系统(师生互动中心)”网上完成。在每次学术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登录系统,记录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学习总结,每份总结不应少于300字,同时留存含有本人参加的现场照片,填写完整后在系统内提交。具体程序为:
1、对于参加的学术活动,研究生必须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校内的学术活动需报名、参加、及时填写心得体会。
2、参加校外学术活动时,需要在系统内及时补登,由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相关部门在第5学期末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该项学分记录在公司产品计划内,并录入成绩单。
第四条 学术活动主要类型及相关学分:
1、国际级别0.2分;国内、学校级别0.08分;学院级别0.05分;专业、课题组级别0.02分。
2、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需听满全场,中途离场者不能正常记录学分。
3、参加课题组组织的学术汇报会,每学期应不少于8次,一般每1~2周1次。
4、在读期间,必须参加至少1次我司研究生论坛。
5、博士研究生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我司博士论坛。
第五条 参加活动需满足第四条中3-5,且累计学分达到1分,可在硕士第6学期、博士第8学期进入毕业环节。
第六条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在申请毕业前累积1学分;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需在申请硕博连读前累积0.5学分。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16级研究生起执行,本办法由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澳门十大赌网
二○一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