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6月10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硕士学位方式须为学历教育(即同时拥有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硕士学位报考者除外);持境外硕士学位报考者,在报考截止日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
5.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报考导师除外)以上的专家推荐。
6. 英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中一项:(1)具有至少一项六年内的英语成绩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起)且满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 425 分;托福 iBT网考85 分以上;雅思 6.0 分以上(单项不低于 5.5 分) ;WSK(PETS5)60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未经网上报名者无效)。报名网址:http://bbk.cumtb.edu.cn/。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2日16:00,按照网上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3)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200元,支付方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因考生个人原因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已支付报名费不予退还。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2022年12月28日前向我司提交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hhyz@cumtb.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专业-报考导师-2023年博士资格审查材料。
具体包括: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下载)
(2) 报考博士生信息校对表;
(3) 报考学科的教授(专家)推荐书2份;
(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
(7)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6月10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8) 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9) 六年内英语水平证明(TOEFL、WSK(PETS 5)、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级证书等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的复印件);
(10) 在职考生报考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 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包括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标准、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获奖、研究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2000-3000字)。
以上材料需在面试时审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1.各学科组织至少三人以上的专家成立审查考核小组,结合申报导师意见,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2.公示:2022年12月30日在我司网站(/)公示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在2022年1月6日前回复邮件(hhyz@cumtb.edu.cn),注明:姓名、申请专业、申请导师、是否前来参加复试、是否服从导师调剂。
四、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考核: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表。
2.综合考核
1)综合面试(100分):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主要考查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②综合素质测试(75分)。以面试形式对考生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综合考核小组在综合考核时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学术研究的敏锐度、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和培养潜力等,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2)专业课(两门专业课每门100分,共200分):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两门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五、录取
按总成绩及录取名额从高到低分别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排序:专业课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专业课总成绩(二门专业课)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综合面试分数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单科专业课分数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不服从导师调剂者不予录取。
3、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4、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员工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申诉机制
对申请人在申请考核各环节提出申诉的,由专家考核小组给予科学合理的解释。
申诉电话:010-623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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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9